为统筹推进金华市“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规划》提出,到2030年,力争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市域样板”,实现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生态基底更绿、美丽宜居的浙中大花园环境品质更优、改革引领的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更高、建成多层级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样板。
重点任务方面,主要有7方面措施:
一是加快结构优化,夯实重要增长极发展基础。包括健全碳排放管理机制、优化绿色生产空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显著优化、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是深化污染防治,提升八婺全要素环境品质。包括全域推进美丽蓝天建设行动、全域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三是加强保护监管,筑牢浙中大花园生态屏障。包括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生态保护监管。
四是严守安全底线,严格防控全链条环境风险。包括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强化环境健康管理。
五是强化数字赋能,构建精准化高效智治体系。包括完善自动监测网络、健全实时监控体系、提升智慧监管效能。
六是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包括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深化市场机制创新、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
七是坚持示范引领,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样板。包括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市域样板、推进整县建设美丽乡村、强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作共保。
全文如下:
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6年6月
“十五五”时期是金华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的战略部署,更高标准推进美丽金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时期,根据上级规划和《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的战略部署,锚定“港”“廊”“链”主战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为着力点,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纵深推进污染防治,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底线,聚力打造更高水平生态省浙中样板。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全方位绿色转型。
坚持源头治理,靶向施策。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精准攻坚环境突出问题,健全闭环管控体系。
坚持科技赋能,改革创新。强化数字技术驱动,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破解绿色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与制度障碍。
坚持美丽引领,共建共享。以美丽金华建设为抓手,营造多元共建、全民共享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三)主要目标
到2030年,力争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市域样板”,实现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生态基底更绿、美丽宜居的浙中大花园环境品质更优、改革引领的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更高、建成多层级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样板。全民生态自觉广泛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更高水平生态省浙中样板。
到2035年,绿色低碳、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文明和谐的美丽家园全面呈现,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市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生态省浙中样板,成为美丽中国的展示窗口、美丽浙江的标杆城市。


二、加快结构优化,夯实重要增长极发展基础
(一)健全碳排放管理机制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推行碳排放预算管理,科学设定碳排放预算总量及年度配额,推动义乌、永康2个省级低碳试点县完成验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全面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完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制度,聚焦纺织品、木制品、锂电池、光伏产品、电子电器等重点品类推进认证落地。支持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协同上下游开展绿色供应链碳足迹管理,探索碳标识认证与产业链协同降碳路径。支持高碳排放企业、外贸企业等开展碳足迹碳标识认证。推动绿色电力证书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中的应用。到2030年,新增省级“双碳”研发平台5家,绿色产品认证、“双碳”认证100张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50家以上。
(二)优化绿色生产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控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深度融合。聚焦产业用地高效利用,推动转变产业空间零散低效、同质竞争的特征,加快构建与生态承载能力相适配的高端产业发展格局。严控新增化工园区,推动园区外化工、医药企业向化工园区集聚发展。
(三)加快产业结构显著优化
严把产业源头准入关,严控“两高”项目落地,探索能评、环评、碳评等“多评联动”。以“一行业一方案”推进化工、水泥、烧结砖、电镀、五金制品、木质家具、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重点产业整治提升,创新“能耗+碳效”“技改+智转”“淘汰+集聚”联动倒逼机制,加快企业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强化“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开展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园区建设,科学打造零碳园区。到2030年,新增省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60家、省级零碳园区2个以上、减污降碳协同园区2个。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以“315X”先进制造业体系为引领,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车、光伏及储能、生命健康等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链,积极布局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绿色低碳产业赛道。
(四)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执行新上“两高”项目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推行化石能源消费预算化管理,实行新上项目能耗平衡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30年煤炭消费量下降5%。深化工业、建筑等领域节能改造,加快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迭代,淘汰落后产能,到2030年,全市腾出用能空间120万吨标准煤以上。推进内陆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扩大光伏、水电、生物质等绿色能源供给,完善天然气、电网设施布局,探索“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到203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7.2%,规上工业能耗强度下降10%。
(五)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
以国际陆港枢纽建设为核心,推进大宗货物及集装箱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优化“一港六区”布局,高水平建设浙中内河航运中心,探索“内河港口+产业集群”协同发展路径,到2030年,海铁联运集装箱量超80万标箱,港口吞吐量超1500万吨。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装置改造。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提效行动,鼓励物流园区、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等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淘汰更新与新能源替代,到2030年,国六及新能源货车保有量占比75%以上,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保有量占比达到12%以上。
(六)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全面推进绿色消费革命,鼓励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与绿色消费行为协同。深化“光盘行动”,倡导减少塑料制品、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碳足迹贴标产品。鼓励绿色出行,深化“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推广绿色物流、绿色包装、绿色仓储,重点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建立覆盖生产、使用、回收与处置的全流程治理机制。推广碳普惠平台应用,引导公众参与造林增汇等活动。
专栏1 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领域重大工程
1.产业结构优化项目。全面实施婺城、兰溪2500吨/日及以下水泥熟线生产线整合退出;全面完成单窑6000万块标砖/年以下烧结砖生产线整合提升。到2030年,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示范项目360个以上。强化“平台+产业链”适配发展,十大重点制造业平台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绿色低碳项目120个以上。
2.能源结构优化项目。加速推进大唐天然气电厂、磐安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光伏资源,丰富“光伏+”多场景发展。加快补强各级电网设施,到2030年,实施电网重大项目150个以上。
3.交通运输结构优化项目。加快实施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华东国际联运新城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等项目。推动海铁联运增点拓面,谋划开行浦江、兰溪等地的海铁联运班列,深化“第六港区”建设。推动义乌苏溪港、华东国际联运港、兰溪多式联运港、永康五金物流港等率先建成低碳港区示范。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实施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项目。
三、深化污染防治,提升八婺全要素环境品质
(一)全域推进美丽蓝天建设行动
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完善污染天气预警应对体系。深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水泥粉磨站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30年底前,基本完成浙能兰溪电厂4台6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超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义乌经开区、金华高新区金东园、武义园、永康园等重点园区涉VOCs企业综合整治,到2030年重点园区VOCs浓度下降10%以上。强化VOCs“绿岛”模式治理,完善活性炭集中再生监管服务平台,到2030年新增服务企业500家以上。推动重点行业开展绩效提级攻坚行动,力争到2030年,累计培育绩效先进企业250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机动车排气污染前端感知设备和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强化扬尘综合治理,推动电动化施工机械等规模化应用,持续推广施工工地基坑气膜试点,5000m2以上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推进金华开发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监控和治理,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二)全域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加快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推进农村污水处理接户,到203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接户率达95%以上。提质扩面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完成东阳化工园区专业化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动态清零。强化农业污染防治,推进农田退水生态化治理、养殖尾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累计建成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100条。强化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水质管控,精准提升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完成46个“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推进地表水重要水体清单化管控和重点断面“一点一策”治理,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控制。推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有序退出小水电站9座,实施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双监管改造,系统实施水系联通工程。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打造一批“美丽水细胞单元”。到2030年,建成美丽河湖16条以上,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100公里。
(三)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协同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收运体系,探索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再生资源收运体系“三网融合”,开展典型行业“无废供应链”研究。推动市区、兰溪、武义等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废,推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构建全品类全闭环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体系,开展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旧动力电池专项治理,推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和动力电池等新兴固废循环利用,培育危废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1家以上。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实现全域产消平衡和动态清零。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实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30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建成一批“无废细胞”。
(四)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运用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成果,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并加强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的衔接,2030年底前,受污染农用地分布县(市、区)全面完成一轮污染源整治。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健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管控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深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推进地下水污染精准防治,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建设,聚焦全市3个化工园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强化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开展管控阶段性效果评估,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到2030年,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五)深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严格源头管控。有序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完善县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布局。推进“宁静单元”建设,到2027年,建设“宁静小区”100个。强化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工业噪声管控,推广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到2030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工地低噪声施工设备基本普及。
专栏2 环境品质提升领域重大工程
1.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完成240家以上企业VOCs源头替代,加快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改气、改电或集中供热;完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10个涉气产业集群整治。
2.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金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新建工程,到2030年底,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2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稳定达到100mg/L以上,各地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
3.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开展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兰溪市6万吨橡胶制品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等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兰溪市、武义县等地危废利用处置项目,完成兰溪市(4万吨/年)等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4.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婺城区乾西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实施金西三镇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等项目。
5.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县(市)建设一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完善全域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
四、加强保护监管,筑牢浙中大花园生态屏障
(一)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系统推进“一心三片、九江多廊”生态安全格局建设,重点加强山体、流域、矿山等区域生态修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探索高强度人类开发地区生态修复新模式,打造一批省级山水工程示范项目。到2030年,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400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146平方千米以上,实施生态共富小流域建设项目25个。持续推进国土绿化与美丽林相提升,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完成美丽林相提升工程面积53万亩。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域深化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智慧化监测,打造一批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行动,培育具有金华辨识度的县域旗舰物种。强化生物迁徙廊道建设,推进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配套建设野生动物廊道。完善生物多样性就地和迁地保护体系。健全外来入侵物种和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红火蚁等入侵物种防治。加快构建区域性种质资源库。到2030年,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物多样性友好格局基本形成。
(三)严格生态保护监管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优化生态质量监测技术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城乡、农田生态质量样地监测。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确保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0%。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加大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督察执法力度,实现生态破坏问题闭环管理。到2030年,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率100%。完善“生态警务+”联动模式,全面打响“浙中绿立方”生态警务品牌。
专栏3 生态保护监管领域重大改革和工程
1.山水工程品牌焕新提升行动。推进婺江、兰江、东阳江、浦阳江、武义江等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2.矿山生态修复转化提升行动。推动绿色矿山转型升级,深化矿区资源开发利用,打造“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模式。
3.土地综合整治优化提升行动。围绕县城、中心镇有序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和低效工业用地,聚焦重点村和片区组团深化农业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搭建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空间载体。
4.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森林抚育、林相改造、珍贵树种培育等项目,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
5.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全域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智慧化监测。鼓励县(市、区)依据《金华市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指南》,围绕保护型、教育型、利用型三个维度,打造一批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
五、严守安全底线,严格防控全链条环境风险
(一)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控,强化金华江等重点河流、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道路、尾矿库和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推动“一河(园、路、库、企)一策一图”相互协同。健全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和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和救援体系,实现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和救援队伍全覆盖,构建“1小时驰援圈”。
(二)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优化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布局,重点覆盖医疗、科研、工业应用等放射性活动集中区域,加快推进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实现放射源在线监控设备全域安装,加快构建智能预警体系。强化对核技术利用重点行业与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管,实施全覆盖风险评估与分级分类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应收尽收”。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及时开展市、县两级预案修订与衔接,定期开展多层次辐射应急演练与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持续开展流域断面全氟辛酸监测及风险管控,动态更新全氟辛酸使用企业“四张清单”,督促清单内企业(污水处理厂)制订实施“一企一策”治理方案。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动态调整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排放源清单。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和推广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成熟模式,统筹推动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到2030年,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全覆盖,重点污染物得到严格管控。
(四)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纵深推进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等多试点联建共创。依托上黄观测站监测优势,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绘制城市气候风险地图。强化农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气候韧性,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廊道、区域一体化供水建设。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清单,加强重点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经济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
(五)强化环境健康管理
深入推进浦江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和婺城、兰溪、武义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建设。推动环境健康管理要求与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清洁生产审核等管理制度融合。试点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识别和评估,全面排查分析环境健康风险源,加快建立重点区域环境健康风险数据库,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培育“环境健康+”产业,积极培育环境健康友好产品,打造环境健康友好活动空间,持续开展环境健康素养监测,到2030年,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管理模式。
专栏4 环境风险防控领域重大改革和工程
1.健全重点领域环境应急体系。优化完善金华江河流“一河一策一图”方案,加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与流域“一河一策一图”有效衔接,持续提升化工园区多级防控体系;探索县(市、区)危化品运输道路“一路一策一图”试点;重点开展萤石矿尾矿库“一库一策一图”方案编制;推动重点企业落实“一企一策一图”,推行风险源企业环境风险“卡片化管理”。
2.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浦江县加速发展“环境健康+”产业,开展葡萄产业环境健康友好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婺城区加快打造企业环境健康数字化体检工具,强化数据归纳分析;兰溪市开展新能源电池行业环境健康风险因子筛选评估,有效探索废旧锂电池安全回收处置的实施路径;武义县培育环境健康友好保温杯产品。
3.加强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2026年12月底前,对全市放射源配备标准化监控设备,实现放射源监测数据实时采集并上传省级平台“浙里辐安”。2027年底前,推动县级站具备X-γ辐射剂量率、射频综合场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现场监测能力。
六、强化数字赋能,构建精准化高效智治体系
(一)完善自动监测网络
推进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改造升级,更新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及监测站点设备。实施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数智化改造,监测要素拓展至噪声、地下水、生态质量、温室气体等领域,同步延伸区县、乡镇(街道)。提升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藻类、嗅味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加强兰江、东阳江蓝藻水华监控预警应用。完成兰溪费珑断面新污染物自动监测站等站点建设。到2030年,构建全域感知的自动监测网络,建成人工智能环境监测实验室1个,实现地表水11项指标自动分析能力。
(二)健全实时监控体系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位瞭望、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光量子雷达、视频监控、工况监控、门禁监控等技术手段,推动水质指纹监测、环境DNA、机器视觉、声纹识别及光谱+AI等新技术深度应用,提升实时监控能力。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一体化监测监控体系,推动走航监测能力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依托城市(县城)黑臭水体遥感监测、水质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强化黑臭水体风险感知及长效监管。加强危废运输车辆轨迹监控,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五即”规范化建设和全过程监管。
(三)提升智慧监管效能
探索“AI+”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全域感知、智能研判、快速处置”的全流程闭环体系。强化“环保e企管”等平台应用,加快监测执法设备智能化迭代升级,引入智能分析引擎,推广“AI+执法”“AI+案审”“AI+信访”等智能体,提高非现场发现能力,促进管理模式创新和执法效率提升。以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等领域试点改革为契机,探索形成智慧监管的特色模式。
专栏5 数字赋能领域重大改革和工程
1.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2027年前,完成婺城区和武义县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基本完成婺城区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2030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
2.智慧监管效能提升项目。2026年年底前完成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非现场监管强化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2026年底前,完成义乌、东阳、武义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七、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一)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力度,积极实施生态环境“十百千万”普法行动、重点群体精准普法工程。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统筹做好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化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机动车污染防治“一件事”改革试点。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重大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二)深化市场机制创新
深化完善以排污许可为核心,以环境信用为基础的固定源综合监管制度,完善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磷等污染物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完善初始排污权科学核定与确权机制。深化排污权跨区域交易。推动开展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锚定林业碳汇、节能降碳、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分类指导企业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深化推动市场机制与绿色金融、生态补偿等政策协同创新。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
(三)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区域性规划与评估,推动入库项目落地实施,探索水价值导向的投融资改革(WOD)、以自然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开发(NOD)等模式,促进生态、农业、旅游等协同发展。深化武义、磐安等地“两山合作社”建设实践,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与应用试点工作,实施磐安县生态产品第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进林业碳汇综合利用。构建“生态修复+”多元价值转化机制,推广“修复+产业/碳汇/文旅/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模式。
(四)强化正向激励机制
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市场化机制。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挂钩机制,完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实施全流域“三水统筹”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迭代更新市区饮用水涵养生态功能区补偿政策。争创国家气候投融资改革试点,推进东阳生态环境领域绿色金融创新项目,探索区域性环保项目绿色金融支持模式。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拓展碳汇代偿、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路径。
(五)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系化布局和有组织创新,聚焦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引导产学研主体开展减污降碳增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向技术研发。开展大气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重点科研攻关,探索盆地地理条件下大气污染高效治理模式。
专栏6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领域重大政策和改革
1.深化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一件事”改革试点。构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推动形成一套事项赋权体系、集成一体数治管理系统、搭建企业生态环境服务“一件事”平台、建立一套生态环境考核评估机制,基本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园区管”的高效管理。
2.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一件事”试点。打造机动车污染防治“一平台、一机制、一政策、一场景”治理体系。
3.新一轮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补偿政策。优化迭代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政策,护好“金华水好”城市金名片。2026年和2029年各制定出台新一轮政策。
4.生态环境领域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在东阳市开展试点工作,创新区域整体授信、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支持产品,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创新。
八、坚持示范引领,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样板
(一)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市域样板
巩固提升金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金兰武、义东浦、永武、东磐城镇组团协同发展,全域规划建设高品质浙中大花园。深入实施城市更新“4321”行动,完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到203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推广绿色建筑,逐步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监测全覆盖,持续提升超低、近零能耗和装配式建筑比例,到2030年,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占比达到40%,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设面积碳排放较2025年降低7%以上。
(二)推进整县建设美丽乡村
深入推进新时代“千万工程”,推动义乌、浦江、武义等地探索整县建设美丽乡村模式和路径。实施美丽城镇建设五大行动,到2027年,建成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50个。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特色样板区。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整治成果,健全农村中小微水体维护机制。深化美丽田园建设,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完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和农作物秸秆全链条管控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三)强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作共保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强金(义)衢丽城市生态共保。加强与杭州、绍兴、衢州、台州、丽水地区跨界联防联控,搭建常态化沟通与信息共享平台,协同应对跨域环境应急事件。积极参与全球碳减排协同和气候治理行动,促进低碳技术成果落地金华,推广本地低碳发展经验。
九、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照规划要求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切实保障规划实施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合力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要素保障
聚焦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强化要素统筹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健全多元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健全推进机制
围绕规划进展情况,加强调度评估,及时研判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积极开展规划实施宣传,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