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简报2026年第2期

系统治理 数智赋能

全力筑牢农村供水应急保障“安全网”

浙江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水利部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以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全面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工程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农村供水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为乡村全面振兴护航、赋能。

一、以县级统管机制改革,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机制改革,健全“县级统管、镇村协管”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标准和要求,推动管理力量下沉一线、落到末端,获2025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建立水利、建设、卫健等11个部门组成的省级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农村供水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各地修订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建立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会商研判机制,针对暴雨、寒潮等极端天气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制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2025-2026年旱情期间,各地未雨绸缪‌、沉着应对,新增应急水井46口、建设应急引水管道52.3公里,派出应急供水车1382辆次,投诉量同比下降67%,网络“零舆情”。

二、以单村水站改造提升,筑牢夯实工程根基

针对偏远山区供水保障薄弱环节,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部署开展全省8828座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规模化和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推动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3915公里,新改建规模化水厂32座,农村供水规模化率达91%;实现单村水站先进制水设备配备率从68%上升到100%,供水水源基本实现“一源一备”,甚至“一源多备”。如遂昌县构建起“多源互补、联合调度”的水源保障网络,其中排前村单村水站实现水源“一源两备”,净水设备“膜处理+一体化”双保险,获得李国英部长调研点赞。

三、以数字场景创新应用,牵引赋能供水管理

建成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农村供水数字化管理平台“浙水好喝”。强化供水实况数字管理,上图入库全省7541处水源地、7819座水厂(站)、2.5万个村社信息,实现从“水源”到“水厂(站)”再到“水龙头”的全链条“一屏掌控”;强化供水指标在线监测,实现千人以上供水水站水量和PH值、浊度、余氯等水质指标实时监控,覆盖全省98%城乡居民;强化供水风险智能预测,研发城乡区域保供、水源旱情预警模型,全面分析区域用水量变化趋势,结合水源蓄水情况开展风险模拟分析、预测预警。

用好“枫桥经验”,按照“分区负责、就近调配、快速响应”原则,依托乡镇服务中心、城镇水厂等设立片区服务中心,构建起“实时响应、5分钟精准派单、2小时速达检修”的服务机制,确保群众诉求“有回应、有落实、有时限”。建立“定期巡查+常态暗访”机制,主动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2025年浙江省市县三级出动1.3万人次,实地走、当面问、亲口尝,以“四不两直”方式走访2.6万家农户,看实效、听民情、解民忧,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根据浙江省有关材料整理)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安徽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水利部的精心指导下,把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大民生工程,坚决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农村供水工作成效连续3年获水利部通报表扬,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在全省乡村振兴考核中连续8年获得“优秀”,且位居前列。

一、坚持科学规划,系统提升保障水平

聚焦农村居民特别是脱贫群众对饮水安全的新期盼,结合安徽现代水网的本底条件,先后制定“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按照“建大、并中、减小、提质”的总体思路,以引江济淮、江巷水库等一批重大水源工程为依托,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农村供水建设管护。印发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逐年制定工作计划,分年度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压茬推进工作落实。截至2025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5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比例达95.91%。

二、坚持两手发力,有效破解资金瓶颈

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100亿元、综合财力补助100亿元,优先用于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建设,让皖北3000多万城乡居民喝上了优质引调水,告别千百年来“水咸水苦”历史。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91亿元,实施24小时稳定供水三年攻坚行动,精准解决6601个村庄、92.03万人供水问题。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筹集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275亿元投入农村供水。“十四五”期间,全省共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投资548亿元,是“十三五”的5倍,其中20个脱贫县完成投资209亿元、惠及1923万农村人口。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区优化供水布局

以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和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两大工程”为抓手,聚焦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分区分类夯实工程布局。淮北平原区依托引江济淮等引调水工程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整体实现地下水水源替换,显著改善水质;江淮丘陵区、沿江圩区加大现有小水厂兼并整合力度,全面建设环状互补、互联互通的供水网络,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覆盖比例达72%;大别山区及皖南山区最大限度扩大规模化供水范围,同步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与“十三五”末相比,农村分散供水人口减少90%,区域供水格局实现整体跃升。

四、坚持服务至上,用心响应群众诉求

印发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指导意见,全省99个有农村供水任务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县域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运维、统一服务。把用水投诉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以县域为单位设立服务电话、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快处办法,实现问题闭环处理、动态清零。创新推广“1134”机制,加速响应群众诉求,10分钟派单交办、1小时现场核查处置、3小时答复反馈、4小时跟踪回访,赢得群众一致好评。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临时反复问题零报告,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根据安徽省有关材料整理)

夯实水利基础设施 赋能革命老区乡村振兴

“十四五”以来,江西省坚持“项目为王、民生为本”理念,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聚焦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需求,补短板、强保障、促发展,累计落实全社会水利投资1458.3亿元,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筑牢水利根基,有力助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一、建强灌排工程体系,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把灌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在革命老区投入约100亿元实施71处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占全省投入80%以上,大坳、梅江大型灌区基本建成,井冈灌区等标志性项目有序推进,耕地灌溉面积新增88.35万亩,总灌溉面积达到1917万亩,新增粮食产能约15亿斤。同时投入10亿元打通灌溉“最后一公里”,在革命老区开展山塘、水渠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造,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超150万亩,新增粮食产能约1亿斤,切实稳住革命老区粮食生产基本盘。

二、织密供水保障网络,提升民生服务质效

纵深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在革命老区累计投资304.5亿元,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499处,受益人口2494.3万人,压减小散工程1938处,推进革命老区农村供水实现县域统管。常态化开展水质抽检、热线抽查和脱贫户饮水排查,筑牢饮水安全防线,推动革命老区群众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跨越。同步有序推进水库建设,于都岭下、信丰黄坑口、龙南茶坑3个水库已基本完工,江下水库等9座拟建大中型水库纳入省级“两重”清单,为供水、灌溉、防洪提供多重保障。

三、完善防洪减灾防线,筑牢安全发展屏障

聚焦革命老区山洪、洪涝风险,实施81条重点山洪沟治理,完成13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河长1780公里,落实中央资金24.97亿元。推进71个洪患村镇河流整治、52个民办公助小型堤防项目,加固堤防184公里,在瑞金、兴国、宁都试点建设3部X波段测雨雷达,完善雨水情“三道防线”,全面提升革命老区防洪减灾硬实力。

四、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激发革命老区发展动能

以改革破难题、促提升,推动赣州市入选第二批全国市级水网先导区,宜黄县、梅江灌区成为水利部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建成省市县三级农村供水、水旱灾害防御智能平台,实现易返贫致贫户用水安全动态监测和灾害应急精准响应。同时加大要素保障,实施570个以工代赈水利项目,吸纳农村劳动力5.72万人,发放劳务报酬12.08亿元,让革命老区群众在水利建设中共享发展成果。

(根据江西省有关材料整理)

激活水资源价值  助力乡村振兴

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多元化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充分激活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为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振兴新格局提供了湖北方案。

一、搭建交易载体,护航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2025年11月,湖北省挂牌成立中国水权交易所武汉交易服务中心。中心整合“中国水权交易所”“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等资源,打造了全国目前唯一一个能开展多元涉水交易的综合性特色平台。平台打破传统交易品种单一的局限,为涉水交易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为水生态产品价值发现、市场流通和高效配置提供载体支撑,为乡村不同用水主体提供多样化的价值实现路径。

二、依托改革试点,推进农业用水权交易

作为国家首批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湖北省宜都市、天门市积极探索用水权市场化配置路径,推动节水红利直达农户、惠及民生,以水权改革激活乡村发展动能。宜都市创新实施农村塘堰“三权分置”改革,重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与利用逻辑,有效盘活闲置塘堰水资源,破解堰塘建管用难题,化解基层用水权纠纷,成为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天门市首创“水田同权”制度,推动农业用水权与农村土地经营权同步流转、同证登记、一体保障,让长期以来被“无形化”的水资源,获得了与土地同等的物权地位,实现从“资源”到“资产”的关键跨越。目前,湖北省累计完成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6648笔,占全国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总单数的五分之一;全省水权交易总单数位居长江流域第一、全国第二。

三、积极探索实践,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湖北省立足水资源禀赋与生态优势,积极探索类型丰富、模式多元、特色鲜明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各具特色的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超38亿元。宜昌市五峰县构建全国首个山区县水生态产品总值(WGEP)核算标准体系,完成月山村旅游康养水生态产品交易,通过建立协同治理和收益反哺机制,持续改善乡村水生态环境,同时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打造“生态共富”乡村发展新格局。鄂州市梁子湖区以幸福河湖建设为载体,将“以草净水”生态治理与“水草+”产业开发深度融合,构建“公司+村集体+农户”机制,成功将治理工程转化为富民产业,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增益。十堰市作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全域资产化改革,丹江口库区7条小流域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总金额达2500万元并同步获得1亿元银行意向授信,为战略水源区的生态价值转化与可持续保护提供新范式。

四、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资本动能

湖北省水利厅与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湖北省水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取水许可证、水资源使用权证(含适用于“两农”信用价值贷款的水权凭证)等”可作为质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文件的出台,将农户与经营主体手中的“水权证”变为合法合规的“融资通行证”,有效破解乡村产业发展抵押物不足、融资渠道狭窄的难题,打通水生态资源向金融资本转化的通道。宜都市堰塘用水权抵押融资100万元,为乡村涉水资源价值转化开展有益探索。目前,全省水权质押累计授信突破22亿元,有效激活水资源要素价值,助力乡村产业提质和生态宜居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根据湖北省有关材料整理)

来源: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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