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美丽湖州建设)“十五五”规划

日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美丽湖州建设)“十五五”规划》。

《规划》以“加快形成美丽中国先行区市域样板、基本建成更高水平美丽湖州”为目标,提出到2030年、2035年分阶段发展目标,设置绿色低碳发展、环境品质提升、生态系统优化、环境风险防控、特色指标五大类共28项指标,其中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优良水体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质比例等为约束性指标。

主要任务从六个方面展开:

一是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培育高质发展动能。系统优化生产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转型升级,全力推动“双碳”目标落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二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实施“美丽蓝天”“水韵湖城”“净土清源”“循环利用”“宁静家园”五大攻坚行动,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和声环境质量。

三是筑牢自然生态屏障,增强系统稳定韧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聚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严格落实自然生态安全监管。

四是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稳步推进环境安全风险管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系统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实践,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生态环境市场配置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智治能力和绿色低碳科技支撑水平,完善现代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六是坚持示范引领带动,打造美丽中国样板。加强区域协同与国际合作,统筹推进“美丽系列”建设,引领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市域样板。

《规划》以2025年为基准年,期限为2026一2030年,展望至2035年,分阶段梯次推进。2026一2027年为起步攻坚阶段,完成重点区域太湖蓝藻“随聚随清”关键防控设施等近期任务;到2028年,13个高架源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或绩效A级水平;到2030年全面达标,全市碳排放强度降低17%、地方用煤量下降不低于5%、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260万千瓦、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5%、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5%以内;到2035年,全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全文如下: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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